第六条

已修改

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