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公布抽样检验结果、行政处罚情况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督促市场开办者公开检验信息。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