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外籍人才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行家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签证和居留便利;对外籍人才在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