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立法条例/第六章 报批与公布第四十九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并派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