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乡村旅游第四十三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