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滨海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政府编制滨海湿地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评估湿地资源、拟定湿地名录以及制定修复方案等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