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的,由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