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化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绿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本行业的绿化规范和标准。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绿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园林绿化、树木种植、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