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三章 城市绿化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拓展绿化空间,逐步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推进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改善,优化人居环境。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广场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推行生态化、林荫化,配备健身休闲设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健身休闲空间。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应当与城市规模匹配,并符合防灾避险要求。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