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报请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起草单位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报送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会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收到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起十日内,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建议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