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