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山体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