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第三章 技术改造实施第十八条有效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应当坚持创新和改造相结合,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开发利用,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