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企业技术改造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注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发展。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