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