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绿心管理机构对不属于本机构处罚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先行制止,并通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绿心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