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绿心范围内应当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林木,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

绿心范围内的林木禁止采伐、移植。确因更新、抚育、安全需要采伐、移植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