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绿心范围内应当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林木,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绿心范围内的林木禁止采伐、移植。确因更新、抚育、安全需要采伐、移植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