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