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四章 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