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四章 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和入学需求,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