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