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业主自治、政府监管、权责分明、和谐包容的原则。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