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困难家庭信息共享机制,将相关信息纳入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儿童获得政府在学前教育方面的资助。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