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