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