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6日经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