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类开发区(新区、管理区、工业园区等)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决算草案,进行预算管理活动,并接受授予其预算管理权限的人民政府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