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三条有效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其决议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预算的决议、决定应当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预算的决定、命令以及财政方面的重大政策,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汇总预算、决算,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应当及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