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和普及社会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