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章 格式条款监督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变更经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应当在使用15日前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报原备案机关备案。格式条款提供方变更自愿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备案。未备案的,不得继续使用备案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