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三章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在本部门、本行业内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使用或者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国家订货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