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条已修改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摩托车的通行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