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第二章 预防职责第九条有效公安部门应当结合查处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犯罪案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