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宣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少数民族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宣誓。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