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六条已废止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公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