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项目实施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项目预算不得超过经审定的项目概算,超过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市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