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作为考核、奖惩、任免和聘用的依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