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渔港监督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