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四章 渔港的交通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当事人对在渔港内因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向渔港监督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可以根据书面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