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