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六章 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后未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