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养老服务第四十条有效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热和生活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电视用户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居民用户的80%交纳,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