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养老服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参加责任保险,并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