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