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联网,开通查询权限。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