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