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财政支持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中小企业公平参与项目建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