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公共汽车客运行业开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等各类文明服务和安全技术竞赛,表彰奖励先进线路、班组、车辆和个人。

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遵章守纪、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显著,有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运营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