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及时组织车辆、人员进行运输:(一)主要客运集散地运力严重不足的;(二)举行重大社会活动的;(三)发生灾害、突发事件的;(四)其他需要应急运输的情形。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