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以招投标方式无法确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已取得运营权的运营企业中择优选择。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